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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报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问题: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业务招待、业务宣传、捐赠,产品成本80万元,市场价格100万元,如何填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五)用于对外捐赠;
据此,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 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行“视同销售收入”第3列“调增金额”填写100万元,同时在第21行“视同销售成本”第4列“调减金额”填写80万元,此项视同销售业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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