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股票代码:871192

%{tishi_zhanwei}%

审计服务、高新代理、纳税规划、财税直播

图片名称
图片名称

是否能收取个人代开的劳务发票?


问题:建筑单位是否能收取个人去税局代开的劳务发票?是否属于劳务分包不合法?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税发 [1994]089 号)第十九条明确了,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据此,个人与企业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应按提供劳务报酬计缴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并代开发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七)明确了,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据此,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应按“建筑服务”3% 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