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子公司转到母公司款,怎么处理?
问题:子公司处于建设期,他的工程款是母公司付的,母公司资金不够,就从子公司转到母公司一笔款,付款发票时开给母公司的,怎么处理?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 号)第十四条(一)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视同销售服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 号)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依据上述规定,子公司将资金让渡给母公司使用,无论是否取得利息收入,应视同销售服务,按“贷款服务”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借款无需开具发票。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