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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的转让费该开啥发票呢?
问题:我们单位租赁的办公室,现在租赁没到期不想租了,所以就跟物业还有下家要租的签了三方协议。然后这个办公室我们不是当初装修了嘛,所以现在就让下家要租的付了几万转让费给我们,这样我们办公室硬装的东西和部分固定资产就留给这下家租赁的公司。我们公司是搞策划活动这些,平时开票 6 个点的服务费,现在收的转让费该开啥发票呢?是不是固定资产的变卖款和办公室的这些硬装转让费区开入账啊?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三十九条规定,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据此,企业转租房屋同时销售货物,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按适用税率分别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管理办法》(豫地税发 [2005] 第 16号)规定,
承租房屋者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时,除按月收取房租外,还一次性收取房屋装修款的,对转租者收取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并入租赁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承租房屋者将房屋装修后再转让使用权的,对其收取的房屋装修费,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但对随同房屋一并转让的动产部分不征收营业税。
据此,承租房屋者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时,除收取房租外,还一次性收取房屋装修款的,应并入租赁收入按“租赁服务业”计缴增值税;若承租房屋者将房屋装修后再转让使用权的,按“销售不动产”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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