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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给买房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问题 : 一般纳税人出售自有房产,但是该企业经营范围没有销售不动产这一项,这种情况下,如何给买房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4]1024 号)第二条规定,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
(一)1. 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 14 号)第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依据上述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33 号)规定,(国税函 [2004]1024 号)全文废止。纳税人出售房产,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是否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建议到主管税务机关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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