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军人家属注册公司,有什么优惠的吗?
问题:营改增之后,军人的家属注册公司,在增值税和所得税方面有什么优惠的吗?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 号)第一条(三十九)规定,随军家属就业。免征增值税。
1.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 3 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 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
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按照上述规定,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 号)规定,
一、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 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但税务部门应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
主管税务机关在企业或个人享受免税期间,应按现行有关税收规定,对此类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凡不符合条件的,应取消其免税政策。
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