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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员餐补和住房,免个税吗?
问题:公司招聘了一个台胞,外籍人员餐补和住房不是可以免个税吗?这个有额度限制吗?具体怎么操作呢,比如没有 3000 的餐票报销可以吗?申报的时候需要体现或者备案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1994]020 号)第二条、(一)规定,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7]054 号)第一条规定,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
据此,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尚未规定具体标准前,不能超过规定的差旅费限额标准(每人每天最低标准:住宿费 310 元;伙食补助费 100 元)。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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