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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需要怎么交税?
问题 : 合伙企业股东有 A、B 两个自然人,其中 A 合伙人(自然人)转让 3%份额给甲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转让款 720W,转让款已到 A合伙人(自然人)个人账户,现在需要怎么交税?按照转让所得按 20% 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照经营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 B 合伙人(自然人)涉及到税款吗?
答:《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 年第 67 号)规定,
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据此,合伙企业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20% 计缴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B 合伙人(自然人)不涉及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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