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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不出租赁费发票,找税务局代开吗?
问题:A 公司是一家科技孵化器企业,负责招商引资,孵化园区内企业。所以政府可以让她们享受的优惠有:
1. 可以免费租用园区一幢办公楼(政府将租赁费、房屋装修费拨付给 A 公司,
A 公司再将款项支付给园区房东以及装修公司,房东和装修公司给 A 公司开发票)
问 1:A 公司招商引进了甲,乙公司,A 公司向甲,乙公司收取服务费(实际上服务费是甲、乙使用房屋的租赁费,A 公司相当于是二房东),但是 A 公司开不出租赁费发票,这种情况,是按照正常租赁费,找税务局代开吗?
问 2:园区的公共办公区域的使用,甲、乙公司支付给 A 公司的款项,开什么发票呢?相关账务怎么处理呢?
答:1、《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 5 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据此,A 公司超出税务登记经营范围需开具发票的,建议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据此,企业提供园区的公共办公区域的使用,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核算,按“租赁服务”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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