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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捐赠给协会,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
问题:我们公司自己研发的软件,自己定的价格。现在要捐赠给一个协会,协会给我们开可以扣除的发票。是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吧,那企业所得税呢,账务处理是?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八)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将自己研发的软件捐赠协会,应视同销售货物,按市场公允价计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研发支出(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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