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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按300元还是1300元扣除?
发布时间:
2019-09-03 02:18
来源:
请教 :公司在试用期不给上社保,是自己缴纳承担的社保,在申报个税的时候社保可以作为个税税前扣除项吗?例如正常情况个人承担300元,公司承担1000元。如果可以作为个税税前扣除项,按照300元还是1300元扣除呢?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据此,无论单位和个人如何缴纳社保, 按规定个人承担300元 ,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养老保险费,社保,个人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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