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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企业所得税可以在中国母公司抵扣吗?
问题:国外俄罗斯子公司盈利200万,按俄罗斯企业所得税20%缴纳了40万税后,净利润是160万,往中国国内的母公司分红100万时,俄罗斯税务局根据分红100万,让子公司在俄罗斯国预交了10万的企业所得税,请问之前缴纳的20%企业所得税可以在中国母公司抵扣吗?这分红预提的10万的企业所得税是否也可以在国内抵扣母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答: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据此,第二十三条适用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直接抵免;第二十四条适用在境外设立子公司(孙公司),间接抵免。由此,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分红100万换算税前应税所得125万【100万÷(1-20%)】,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10万。缴纳的20%企业所得税不予在中国母公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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