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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合同,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个税?
问题:企业和高校的研究生签的实习合同,是按工资薪金报个税,还是按劳务报个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九条明确了,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据此,高校实习生在企业从事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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