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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单独适用吗?
发布时间:
2020-03-18 09:20
来源:
请教:《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分公司可以单独适用吗?还是要和总公司三项指标并到一起划分企业类型后,按总公司类型适用?
答:《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人社厅发[2020]18号)规定,
三、关于参保企业划型
。。。。。。 ,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进行划型,未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的地区,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企业划型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一致。
七、关于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的减免政策
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据此,参保企业划型,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或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分公司不能单独划型。
阶段性减免,分公司,企业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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