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政府利息补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问题:我们公司是广州区属国企,有一笔贷款由我公司跟银行借款后,按照区政府的批文,无息借给我司的全资子公司使用,由区政府直接补贴利息给我司,问题是:可否套用国税2013年第3号公告,政府利息补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另,无息借款行为是否会被认定为视同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规定,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据此,公司向银行借款,取得政府利息补贴,未向政府提供应税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