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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票据转让,要不要应税呢?
问题:关于基金层面应税的问题,我们之前遇到过股权投资,因为不属于理财型保本的投资标的,所以不应税哈,这个我明白了。但现在如果是一家其它类的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投资于应收账款票据,基金折价80%的票面价格受让、然后在应收账款到期前再溢价转给别人,这种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委托人要不要应税呢?
答:《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据此,转让应收账款票据,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