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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房地产公司,土增税免税?房产税交吗?
问题:客户想收购一家房地产公司,土增税是不是可以免税?房产税交吗?怎么交?
答:《湖南省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关于明确“以股权转让名义转让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通知》 (湘地税财行便函〔2015〕3号)重申了,对于控股股东以转让股权为名,实质转让房地产并取得了相应经济利益的,应比照国税函〔2000〕687号、国税函〔2009〕387号、国税函〔2011〕415号文件,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一条规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依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公司股东以转让股权为名,实质转让房地产并取得了相应经济利益的,应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原值或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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