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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租发票可以吗?
问题:分公司注册地的房租合同由总公司签订,并承担。这样就是总公司有两个房租合同,分公司没有房租合同,这个是否合理?另外,分公司到时注销税务登记时没有房租发票可以吗?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四条规定, 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据此,分公司房租合同由总公司签订,并承担,若总分机构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无税收风险。 若分公司作为独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总公司税前承担分公司房租,不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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