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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收益是否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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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我公司将股权的收益权转让给其他公司,请问这种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举例】:我公司投资甲公司投资成本股权100万;之后与 B公司签署合同约定:1、把收益权转让给B公司,B公司支付110万给我公司; 2、当股权最终兑现实际的转让收益大于110部分,合同中约定了二八分,我公司20%,80%归属B公司【因为未工商变更,所以股权变现后,钱回到我公司而不是直接给B)】。请问:第一次和最终转让股权我公司转让的收益是否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答:《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 号)规定,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企业所得税法(2018 年版)》第二十六条(二)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代B公司持股,无论取得股权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不征收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对股权转让收益,应计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