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871192

北京审信东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00 139 4131

搜索

审计鉴证、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务代理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我们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苏州、广州等地设立139家直营分公司。

关于东审   联系客服   添加收藏   服务分类   网站导航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财税!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于东审   联系客服   添加收藏   服务分类   网站导航

疫情特刊

疫情特刊

财税问答

财税问答

东审微信
微财税

东审微博

业务咨询

400 139 4131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注东审

财务人员必读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102006274     

... ...

... ...

>
重新计算 183 天?

重新计算 183 天?

2020年6月9日
浏览量
【摘要】:
外籍个人自2018年1月1日在中国工作,无住所,期间未离开中国, 2019年度判断是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时,是自19年1月1日起重新计 算183天还是自1月份就可以认定为居民纳税人?

 问题:外籍个人自2018年1月1日在中国工作,无住所,期间未离开中国, 2019年度判断是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时,是自19年1月1日起重新计 算183天还是自1月份就可以认定为居民纳税人?

答:《个人所得税法(2018 年修正)》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据此,外籍个人19 年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 天,为居民个人。 

相关附件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