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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企业)投资国内的公司,所得税怎么交?
问题:外国人(或者港澳台)投资(或者收购)一家国内的公司,企业所得税怎么交,个税怎么交,有没有优惠政策?
另外一个是港资企业收购内资企业(不是港商自然人是港资企业)这样的话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企业所得税怎么交,个税怎么交?
答: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据此,非居民个人投资(收购)国内的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和转让股权所得,应分别按 20% 计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三条第三款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 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依据上述规定,非居民企业收购内资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和股权转让所得,应按 10% 计缴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应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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