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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苗以及地面绿色植被,怎么做账务处理?
问题:在建期间的厂区购买的树苗以及地面绿色植被怎么做账务处理?是 否应该计入到生物性资产?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2006)》第九条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0 号)第五条明确了,以及场馆配套设施(包括通道、道路、广场、绿化等)。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在建期间的厂区购买的树苗以及地面绿色植,属于配套设施(绿化),应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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