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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吃包住的福利,计入福利费吗?缴纳个税?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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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我公司在郊区的星级酒店,主业为提供住宿、餐饮,给员工发工资 外提供包吃包住的福利,为他们租赁房屋和租金、水电费、取暖费可以直接计入 福利费吗?是否需要让员工缴纳个税?由于服务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交个税也不是很好计算。员工餐是否也要交个税?
答:《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 [2009]24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据此,酒店给员工发工资外提供包吃包住的福利,发生的支出应计入“职工福利费”,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