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东审!我们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苏州、广州等地设立139家直营分公司。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财税!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东审微信
微财税
东审微博
业务咨询
400 139 4131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注东审
财务人员必读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102006274
... ...
... ...
是不是就得按年终奖交,有好的办法吗?
2020年6月30日
浏览量
【摘要】:
问题:公司总经理的年薪。根据他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客户公司应支付他大约448,551.86人民币。这笔钱可以和奖金一起计提吗?那个总经理是外国人,没到183天,我看按年终奖也得交13万多的税,他们还没净利润不能按分红,您看这种是不是就得按年终奖交,有好的办法吗?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5]9 号)第一条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一)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 号)规定的,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依据上述规定,非居民个人取得年薪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