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东审!我们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苏州、广州等地设立139家直营分公司。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财税!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东审微信
微财税
东审微博
业务咨询
400 139 4131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注东审
财务人员必读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102006274
... ...
... ...
车辆和牌照一起计提折旧?
2020年7月1日
浏览量
【摘要】:
问题:客户有一辆车和一个拍卖获得的牌照,是关联在一起的,牌照是拍卖获得,可以随时折现,但是价格随着市场变动而变动,请问计提折旧时是车辆 和牌照一起计提折旧,还是单独计提或者只是计提车辆自身折旧?客户折旧表是 单独体现价值的车辆自身是32万,车辆牌照是价值20万。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据此,外购的车辆与牌照,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全部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否则,牌照按无形资产使用年限分期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