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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现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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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我们APP给客户返现怎么进行账务处理?要是做宣传费的话没有票。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28 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 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在营销活动中给客户返现,凭付款凭证,若属于买赠行为,应计入“销售费用”核算;若属于非买赠行为,应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按规定标准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