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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这笔销售的优惠金额?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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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客户卖给产品是3999元,对方要优惠500元,开票3999元付款3499 元怎么处理这笔销售的优惠金额?
答:《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为促销产品,对经销商(代理商)采取达到一定销售额度给予利润返还的奖励政策,并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此种商业返利允许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据此,购买方支付货款少于开具发票款,不属于正常返利,按回扣可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核算,凭付款凭证按规定标准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