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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是按原值还是按付出金额计算?
问题:2018年A公司是持股平台,从个人手中以460万元(1.2元/股)购入B公司374万元(1元/股)的股份,超出的86万元记入留存收益。2019年, A公司要转让部分B公司的股权到个人手中,其中涉及到两个问题不太清楚: 一、成本是按股份原值374万元(1元/股)计算,还是按付出金额460万元(1.2 元/股)计算。 二、以196万元(1.3元/股)的价格转让150万股,那么成本是以150万元(1 元/股)确认,还是180万元确认呢(1.2元/股)?
答:《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三、(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三) 3. 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 36 个月内不得变更。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购入股票应按买入价 460 万元(1.2 元 / 股)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核算,卖出时按买入价结转成本。同时,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金融商品转让”计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