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871192

北京审信东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00 139 4131

搜索

审计鉴证、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务代理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我们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苏州、广州等地设立139家直营分公司。

关于东审   联系客服   添加收藏   服务分类   网站导航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财税!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于东审   联系客服   添加收藏   服务分类   网站导航

疫情特刊

疫情特刊

财税问答

财税问答

东审微信
微财税

东审微博

业务咨询

400 139 4131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注东审

财务人员必读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102006274     

... ...

... ...

>
借调员工作为工资入账还是劳务费入账?
>
借调员工作为工资入账还是劳务费入账?

借调员工作为工资入账还是劳务费入账?

浏览量
【摘要】:
借调员工作为工资入账还是劳务费入账?

请教:集团公司若将母公司的员工临时借调到外地子公司参与项目,借调员工的工资社保成本,经双方约定由子公司承担,母公司以代垫形式入账,这样的情况相对子公司而言,应如何入账呢?作为工资入账还是劳务费入账?是否存在涉税风险?

答:【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所得税问题解答》的通知】(青地税函[2011]4号)明确了,鉴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的特殊关系,员工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经常调配,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子公司如能够提供母公司出具的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等做出的调配决定及员工名册等充分适当的证据,子公司发放给与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税前扣除。

据此,员工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经常调配,子公司如能够提供母公司出具的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等做出的调配决定及员工名册等充分适当的证据,子公司按工资薪金入账,可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