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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投资损失 ,作为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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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请教: 我们投资的一个子公司已经办理注销了,我们在注销当年确认了投资损失,明年在做汇算清缴的时候,投资损失这块需要出具专项报告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六条规定,企业的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可以作为股权投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据此,被投资公司依法注销发生的投资损失,投资方不予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