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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分摊的方式来直接分摊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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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我们公司从房主那承租的办公楼一层,合同发票都是跟我们公司签的,政府还给了我们相应的房租补贴是补给我们公司的,现在公司领导想让下面的子公司分摊一部分房租,请问是否需要通过转租的方式,我们计一部分转租收入开票给子公司,还是可以通过内部分摊的方式来直接分摊房租?有什么好的处理方式吗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八条规定,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据此,可以转租,按“租赁服务”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建议签订三方共同租赁合同,采取分摊方式的,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