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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如何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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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请教:教育培训机构发放给学员的奖学金一般都怎么账务处理,是否代扣代缴个税呢?
答:《财政部关于外国来华工作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80]第189号)(四)规定,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不属于工资、薪金范畴,不征个人所得税。
据此,教育机构发放给学员的奖学金,不属于工资、薪金范畴,应计入“销售费用”,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