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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发票丢失了,能正常扣除吗?
发布时间:
2021-07-27 14:04
来源:
问题:员工把差旅费发票丢失了(包括路费,住宿费,餐费),有其他替代的资料可以补救下,所得税汇算清缴能正常扣除吗?
答:《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五)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据此,如果确实无法取得遗失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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