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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支付工程款同时收到发票,能否计入固定资产?
问题 :建筑工程发包给建设单位建造,分期支付工程款同时收到工程款发票,可以记入固定资产吗?还是要等到竣工结算?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 第九条规定,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据此,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分期支付工程款同时收到工程款发票,应计入“在建工程”,待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竣工) ,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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