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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银行回单,税前扣除合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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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支付给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的委贷利息支出,没有发票或形式发票,只有银行回单,税前扣除合规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第四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需要就贴现利息开具发票的,由贴现机构按照票据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转贴现机构按照转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据此,企业支付利息,未取得利息发票,不予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