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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提成,开零税率发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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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我们有个技术转让合同,内容规定转让费由两部分构成:1、技术转让费5000万;2、未来此项产品的销售提成。
针对这笔合同的收入,前面的5000万,我们是按技术转让收入确认,可以免征增值税的。后面的销售提成,我们应该按什么收入计算呢?还可以按技术转让收入,减免增值税,开零税率发票么?还是说要按技术服务费收入,按6%税率?还是直接按视同销售,13%税率呢?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第二条二款规定,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据此,企业取得与技术项目密不可分相关的销售提成,可按技术转让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