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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个人甲代持乙、丙两个个人对A公司的股权,乙、丙并不直接持有A公司股权,乙将股份转让给丙产生的溢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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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个人甲代持乙、丙两个个人对A公司的股权,乙、丙并不直接持有A公司股权,乙将股份转让给丙产生的溢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据此,甲代持股,甲是纳税人。由此,乙、丙转让股权,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