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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和设备卖给新的承租方,开票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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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我公司开业时发生的装修,现在我们将房子剩余的租期转给其他公司,然后装修和设备一并卖给新的承租方,那我的装修给承租方开票应该怎么开,里面有装修还有水电改造。
答:《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管理办法》(豫地税发[2005]第16号) 第五条(八)二款规定,承租房屋者将房屋装修后再转让使用权的,对其收取的房屋装修费,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但对随同房屋一并转让的动产部分不征收营业税。
据此,承租房屋者将房屋装修后再转让使用权的,对其收取的房屋装修费(包括水电改造和不能移动的附属设备),按“销售不动产”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