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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知识产权服务,2018年还能享受免税政策?
问题: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知识产权服务)这个政策2018年还能享受吗?客户反映东城国税明确不能享受了,朝阳的客户还没有接到通知,现在想知道有没有不能享受免增值税的相关的文件号。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二条规定,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
(十一)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知识产权服务。
服务实际接受方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知识产权服务,不属于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知识产权服务。
目前,此政策仍有效。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