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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水费发票是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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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请问:我们租赁的房屋水费的发票抬头是我们公司法人的名字,因为是我们法人交的钱,但是发票上对应的地址是我们办公的这个地址,请问水费的发票可以税前列支吗?如果发票抬头换成房东姓名的抬头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九条规定,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据此,企业租用办公、生产用房发生的水、电费,应取得抬头为企业的发票或以出租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