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871192

北京审信东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00 139 4131

搜索

审计鉴证、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务代理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我们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苏州、广州等地设立139家直营分公司。

关于东审   联系客服   添加收藏   服务分类   网站导航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财税!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于东审   联系客服   添加收藏   服务分类   网站导航

疫情特刊

疫情特刊

财税问答

财税问答

东审微信
微财税

东审微博

业务咨询

400 139 4131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注东审

财务人员必读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102006274     

... ...

... ...

>
吸收合并可以继续按增值税简易征税吗?
>
吸收合并可以继续按增值税简易征税吗?

吸收合并可以继续按增值税简易征税吗?

浏览量
【摘要】:
请教:A公司适用于增值税简易征税的房地产开发销售行业,税率5%,A公司被B吸收合并,A不存在了,由B企业继续经营相同的业务,B公司可以继续按增值税简易征税吗?

  请教:A公司适用于增值税简易征税的房地产开发销售行业,税率5%,A公司被B吸收合并,A不存在了,由B企业继续经营相同的业务,B公司可以继续按增值税简易征税吗?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八)规定,

  3.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7.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据此,B企业销售2016年5月1日后非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应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