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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形的学习服务怎么确认收入和缴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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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我们公司有个读书平台,是先充值后看书,每月读者会充钱,测试工程师也会在系统运转的时候进行充值,并且消费,测试的充值应该结转到收入里吗?假如读者充了两块,测试工程师充了八块。然后公司预收增加了十块。工程师后期会填请款单,然后支出八块。十块钱,都消费了,给作者分了五块。五块肯定是成本,那收入应该是两块,还是十块?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
据此,企业提供学习服务,无论如何结算,按消费10元确认收入,并计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