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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英人才专项资金需要报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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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收到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发给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海英人才专项资金100万,这个公司已经把款项支付给个人了,收入需要报个人所得税吗,如果需要依据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293号)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因在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其奖金来源于何处,均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金范畴,应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此,个人从政府管理委取得海英人才一次性奖励,应按“偶然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