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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需要并入工资算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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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公司补给个人的生育津贴需要并入工资算个税的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第一条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6]178号)第二条规定,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应当计入本人当期的工资总额收入。用人单位为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应当按月全额发给个人,其中生育津贴高于产假期间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依据上述规定,个人按规定取得的生育津贴,应当计入本人当期的工资总额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