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871192

北京审信东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00 139 4131

搜索

审计鉴证、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务代理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我们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苏州、广州等地设立139家直营分公司。

关于东审   联系客服   添加收藏   服务分类   网站导航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财税!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于东审   联系客服   添加收藏   服务分类   网站导航

疫情特刊

疫情特刊

财税问答

财税问答

东审微信
微财税

东审微博

业务咨询

400 139 4131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注东审

财务人员必读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102006274     

... ...

... ...

>
逾期3年的预付账款如何出具专项报告呢?
>
逾期3年的预付账款如何出具专项报告呢?

逾期3年的预付账款如何出具专项报告呢?

浏览量
【摘要】:
逾期3年的预付账款如何出具专项报告呢?是事务所出具还是企业自己出具?

问题:逾期3年的预付账款如何出具专项报告呢?是事务所出具还是企业自己出具?


答:《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第四条(四)规定,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若干问题的公告》(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第二条(五)明确了,《办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条所称专项报告,是指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
依据上述规定,会计上对符合上述条件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已作为损失处理的,企业应说明情况,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