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东审!我们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苏州、广州等地设立139家直营分公司。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财税!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东审微信
微财税
东审微博
业务咨询
400 139 4131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注东审
财务人员必读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102006274
... ...
... ...
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程序是什么?
清算是一种终止现有法律关系、处置剩余财产并使其消失的程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被撤销时,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自行终止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也不受法律保护。
一、清算程序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的,自1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申报债权。
3.登记索赔。债权人申报定期债务时,应当说明债务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按照以下顺序安排财产处置:一是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二顺序,一顺序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由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1次付清之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可以执行清算计划。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编制清算报告,一般包括:
(1)公司解散的原因和日期;
(2)清算组的组成;
(3) 清算形式;
(4) 清算的步骤和安排;
(5) 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
(6) 清算计划;
(7) 执行清算计划;
(8) 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
(9) 其他必要内容。
7.注销登记及公告。清算结束后,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经股东大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和确认文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宣布公司终止。
二、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
公司清算中剩余资产的分支机构的清算顺序应遵循以下规则,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此处的剩余财产是指公司按照法定清算令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未清偿的不得分配。
公司资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应当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并支付所欠税款。还清公司债务。这是公司清算时公司财产的法定清算程序。它是根据公司债务的性质并通过综合衡量其权重来确定的。它不同于一般的债务清偿顺序,其特点应引起重视。
1、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2、清算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清算日期、清算程序、清算方法、财产估价和清算依据、债务清偿、剩余财产分配等。
3、清算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清算组的成立、清算、资产和负债的发展、债务的处置以及剩余财产的分配。
4、公司资产的清算顺序:
(1) 支付清算费;
(2) 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3) 支付所欠税款;
(4) 偿还公司债务;
(5) 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