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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租金,须在预收时缴纳吗?售电有优惠没?
问题:物业公司对外出租写字楼,12月预收18年租金,增值税必须在预收时缴纳吗?有特殊政策没?物业售电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有优惠没?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据此,12月预收18年租金,应在18年1月15日前申报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一)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6%。
据此,物业公司售电按16%计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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