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871192

北京审信东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00 139 4131

搜索

审计鉴证、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务代理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我们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苏州、广州等地设立139家直营分公司。

关于东审   联系客服   添加收藏   服务分类   网站导航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财税!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于东审   联系客服   添加收藏   服务分类   网站导航

疫情特刊

疫情特刊

财税问答

财税问答

东审微信
微财税

东审微博

业务咨询

400 139 4131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注东审

财务人员必读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102006274     

... ...

... ...

>
采购并销售黄金产品免税吗?
>
采购并销售黄金产品免税吗?

采购并销售黄金产品免税吗?

浏览量
【摘要】:
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

请教:以前我们公司生产并经营黄金产品然后销售给客户,符合财税(2002)142号免增值税。现在我们不生产了,直接采购后销售,赚取差价,还能免税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第一条规定,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以下品种:成色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以下简称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据此,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