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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渣中提取稀有金属,符合即征即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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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请教:从废弃尾矿、废渣中提取稀有金属,产品是金精粉,粒铁等,这个有税收优惠吗?免税、即征即退符合吗?
答:《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规定,废渣,综合利用产品砖瓦(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管桩)、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镁铬砖除外)、保温材料、矿(岩)棉、微晶玻璃、U型玻璃,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水泥、水泥熟料。
据此,废渣、综合利用产品不包括金精粉,粒铁,由此,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