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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镇政府租了农民地,是否涉及土地流转费及如何计算?
问题:单位从镇政府租了农民几百亩地,款项直接支付给镇政府,由政府再发放给农民,这个如何取得发票?是否涉及土地流转费及如何计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7号)第三条(二)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依据上述规定,无论是政府或个人出租土地,应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5%计缴增值税并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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